16人偷渡团伙被一网打尽,企图经越南转道柬泰老

防城边境管理大队2月20日对外通报称,近日成功摧毁一条跨国偷渡通道,现场抓获组织运送者3人,查获企图偷渡中国公民16人,查扣涉案车辆3辆。
该案是由广西边检总站调查处统一指挥,多部门协同作战,1月10日,该大队通过案件深挖,获悉某偷渡团伙活动线索,经24小时连续侦查,1月11日晚,在防城港高速口精准收网,当场截获企图偷渡出境的16名中国籍人员,在防城港高速口当场截获企图偷渡出境的16名中国籍人员。
经查,该团伙通过社交平台及熟人网络,以“东南亚高薪工作”为饵,组织多省人员,经南宁向边境集结初步查明,涉案人员来自广东、江苏等五省,1月9日起分乘多种交通工具到达南宁,在“蛇头”安排下,企图经越南转道柬泰老等国。
目前,案件正在深挖扩线中,移民管理警察提醒,警惕高薪陷阱,避免务工骗局!
普法时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,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:
(一)持用伪造、变造、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;
(二)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;
(三)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;
(四)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集团的首要分子;
(二)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人数众多的;
(三)造成被组织人重伤、死亡的;
(四)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;
(五)以暴力、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;
(六)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;
(七)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犯前款罪,对被组织人有杀害、伤害、强奸、拐卖等犯罪行为,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、伤害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
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(边)境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(一)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;
(二)所使用的船只、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,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;
(三)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;
(四)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在运送他人偷越国(边)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、死亡,或者以暴力、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犯前两款罪,对被运送人有杀害、伤害、强奸、拐卖等犯罪行为,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、伤害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